关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技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当前正处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键时期。为统筹做好当前全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安全的同时,稳步推进技工院校线上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的技工教育培训工作秩序,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劳动者就业,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推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支持复工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企业复工复产,主动对接、宣传政策,指导企业通过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不见面”审核开班方式,进行网上开班申请、审核,不要求企业当面报送纸质材料,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不予受理复工企业培训开班申请。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人,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职工转岗转业培训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并按12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

(二)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本地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线上招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要求,借助自有线上培训平台或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推荐的线上培训平台,通过直播录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免费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课时纳入总课时,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各地可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培训课时比例,对一些不需要实操训练的职业(工种)可全程网上培训、网上考核。同时,符合复工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准备,按当地规定尽快恢复正常的培训招生和教学工作秩序。

(三)加强线上线下培训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动态发布本地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项目、线上职业培训平台信息,主动公开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以及系统管理员联系方式,指导企业和培训机构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培训开班、申请培训补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线上开班申请审核,缩短经办服务周期,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开班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快培训进度,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不予受理正常开班申请。复工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要加强对培训对象的报名审核,鼓励学员经动态健康认证后参加线下培训。

三、组织技工院校开展线上教学

(一)全面组织开展线上教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省技工院校全面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本地技工院校制定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和教学计划,成立线上教学工作专班,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等技术手段组织实施线上教学,做到“停课不停学”,争取尽快将线上教学覆盖所有技工院校、所有在校班级和90%以上的在校学生。正式通知开学前,不组织学生报到返校、不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二)明确线上教学内容形式。各技工院校要合理调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按照“一班一案”的原则,根据正常教学计划将各专业、各班级适合线上教学的公共课、专业理论课进行线上排课,线上教学课时纳入春季学期整体教学计划。各技工院校在安排线上教学课时时,要统筹考虑整体教学安排和专业、班级、教师、学生实际情况,适当压缩线上教学时间,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每天教学课时不少于2小时。各技工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线上点播教学、直播课堂教学、网络交互教学、线上自学、网上辅导答疑等多种形式的线上教学活动,确保学习效果。各技工院校要加强对网上教学资源和教学内容的审核,精挑细选合适的课程,鼓励教师自行开发设计线上教学课程。

(三)加强线上教学评价监督。各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和线上教学安排开展教学活动,并做好教学评价。特别要针对线上教学特点和技工院校学生学习特征,加强对学生在线教学的督促和指导,以及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学习效果的检查检测,确保线上教学落到实处。各技工院校要加强对开展线上教学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师开展线上研训、在线试讲、在线备课等活动,帮助教师掌握线上教学方法和技巧,并做好线上教学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教师开展线上教学计入教师教学课时,按规定计算课时费,鼓励各技工院校适当提高线上教学课时费标准。各技工院校要加强对网络学习空间的监管,不得发送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不得向学生推送商业宣传广告等。

四、积极推进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84号)要求,加快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指导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开展职工技能等级认定,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度。各技工院校要按照省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83号)要求,积极申报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开学后全面开展毕业生和职业培训学员技能等级认定做好准备。

各地、各技工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职业培训、技工教育等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任务争取时间。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反馈。

联系人:张  炜  0551-62645836徐文军  0551-62633998

 

附件: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推荐的54家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名单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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